陈国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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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条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

已有 2605 次阅读  2011-06-25 17:06   标签人际交往 

1、不相信那些一见了你就夸奖歌颂个没完没了的人。

2、 不相信那些动辄汇报谁谁谁在骂你的人。

3、不讨厌那些曾经公开地与你争论、批评你的人。

4、绝对不布置安排一些人去搜集旁人背后说了你一些什么。

5、绝对不在公开场合,尤其不能在自己的权力影响范围内,即利用自己的权力或者影响召集一些人大谈旁人说了你什么。

6、不回答任何对于你个人的人身攻击,只讨论对于你和你的对手以及更多的人们,对于社会和国家,对于某种学理的建设和艺术的创造确有意义的问题。

7、一般不做自我辩护,但可以澄清一些观点、一些选择、一些是非。

8、一时弄不清或背了黑锅没关系。你还是你,他还是他。一个黑锅也背不起的人只能是弱者。

9、不随便拒绝人,也不随便答应人。不许愿,不吊人家胃口,不在无谓的事情上炫耀实力。

10、不急于表现自己,也不急于纠正旁人,再听一听,再看一看,再琢磨琢磨。

11、不在背后议论张长李短。

12、人际关系是双向的。学人者人恒学之,助人者人恒助之,敬人者人恒敬之,爱人者人恒爱之。同时,说人者人恒说之,整人者人恒整之,害人者人恒害之,耍人者人恒耍之,虚伪应付人者人恒虚伪应付之。

13、绝对不接受煽动,不接受挑拨、绝对不因A的煽动而与B为敌,也不因B的煽动而向着A冲去。

14、在人际关系中永远不考虑从中捞取什么。

15、永远不要以为任何你接触的人比你傻比你笨比你容易上套。

16、对某人某事感到意外时,先从好处想想,可能他做这件事是为了帮助你,至少客观上对你无损,而千万不要立即以敌意设想旁人。

17、永远不与任何人包括对你最不友好的人纠缠。你搞你的人际纠纷,我忙我的业务工作。你搞纠纷的结果未必能怎样怎样,我搞业务工作的结果很可能有一些成绩。我的一切成绩都是对你的最好回答,更是对友人的最大安慰。

18、寻找结合点、契合点,而不是只盯着矛盾分歧。视不同意见的人为现实的诤友或候补诤友,而不是小气鬼般地见到意见不一的人就如坐针毡。

19、永远不从个人利害的角度谈论与思考问题,永远不”我、我、我”与人争论,宁可把一切争执学理化而不是搞狗屎化个人化。

20、把人际关系的处理当做一个特殊的课程,从中分析和进一步掌握我们的国情,我们的历史,我们的社会结构,我们的哲学传统与时尚思潮,我们的逻辑学科学文明教养心理健康等等。

21、可以用足气力去学习、去工作、去写作、去装修房屋,乃至去旅游去赛球去玩儿,但是用在人际关系上,用在回应摩擦上,用在对付攻击上,最多只发三分力,最多发力30秒钟,再多花一点时间和气力,都是绝对地浪费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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