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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:发帖被刑拘,杀鸡给猴看?

已有 592 次阅读  2010-11-22 10:44

 

■ 议论风生

10月3日,山西临汾市一家银行前的国旗降成了半旗,有网友将图片传到网上。银行称以为有人故意破坏而报案,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将4名网友刑事拘留。银行称接到的电话并没提出要钱或要物。(10月19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

降半旗一般是在某些重要人士逝世或重大不幸事件、严重自然灾害发生时,表达全国人民的哀思和悼念,是一种国家行为。也就是说,一般情况下,不能随意下半旗。因此,不管银行是否故意下半旗,都是有违国旗法的,每一个公民都有举报违法现象的权利。

网友将其发布到论坛上,本身只是客观事实的传播,最终却因“涉嫌敲诈勒索”被刑拘,实在让人心寒。要知道,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,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
然而,被刑拘的论坛管理员只是发了帖,而且在接到相关部门的删帖通知后,都执行了删帖操作,更没人联系这家银行,怎么就成了敲诈勒索?

当地如此兴师动众的抓捕,恐怕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———用这种“莫须有”的罪名,将网络论坛管理员逮捕,除了稳住银行这种“大客户”的心,也在于杀鸡给猴看,让其他网民别没事儿瞎发帖。

发帖被“追刑责”的事近年来并不少见,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王帅案。2008年5月,河南灵宝市政府“租”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,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。上海青年王帅多次举报无果后网上发帖,结果因言获罪,被灵宝市网警跨省抓捕。当地相关方面如此严厉管制正常发帖,目的很明显,就是要让网友知道涉及当地利益的批评监督“高压线”不能碰,当地“重要机构”不能惹;至于网民的善意表达权,至于网帖所反应的民生疾苦和现实问题,他们倒不顾及了。

这种做法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言论权利,也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,应严肃追责。

 

来源:http://news.qq.com/a/20101020/000078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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